2006年11月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赊烟遭拒绝 动手就理亏
林利军 董雪君

  近日,犯了烟瘾的陈某来到小卖店赊烟。店主说,你光赊不还钱,我们做小本生意的怎么承担得起?于是,拒绝赊烟,并要陈某抓紧还以前欠下的烟钱。见店主不仅不肯赊烟,还当众揭自己老底,恼怒的陈某随即强行冲到柜台准备自己拿烟。于是,两人发生争吵直至动起手来。三门县公安局小雄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到,将陈某带回进行法制教育。